她表示,警方是援引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124(b)条文,以及煽动法令第4(1)C条文,调查阿当阿里。
她说,一旦罪成,在安全罪行法令下,阿当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或在煽动法令下,最高刑罚为坐牢3年。
“我质疑警方扣留阿当5天的动机,警方既然已捉到把柄,为何不直接将他控上庭?”
无论如何,她表示,阿当将行使本身权益,在警方调查期间,不给予任何回答。
另外,约10名警员今日押著阿当阿里前往,他经常逗留的孟沙乌达玛一间办公室,并在今午4点15分抵达楼上的店屋。只见阿当阿里双手被反铐,他神情看来很疲累。
随著阿当周六在孟沙地区遭警方扣捕,并送往增江警局接受调查,9个大专生组织当晚在警局外和平请愿,同时也抨击这次逮捕行动旨在制造白色恐怖,压制大专生的言论空间。今早也有约30名大专生到增江警局外声援阿当阿里。
阿当阿里于2011年12月7日,为争取学术自由以及反对《大专法令》,而与500名大专生在吉隆坡太子世界贸易中心示威,并在太子贸易中心外降下一面印有首相纳吉肖像的旗帜,换上一面争取学术自由运动的旗帜。
阿当阿迪于上周出席在隆雪华堂举办的“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呼吁大批民众上街抗议选举欺诈,同时也发言“推翻巫统与国阵不能等5年”后,在昨天被捕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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