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振德也是马青柔佛州分团团长。他说,基于认为自己再也无法维护小股东的利益、在万分遗憾与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之下,决定离开马登董事局。
“华仁控股为马华的投资臂膀,马华也是许多马登小股东所寄予厚望者,是维护小股东利益的一个机构,然而总会长昨天在文告中所持有的立场,是我所不能认同且抵触党章的。”
侯振德对《东方日报》说,他是于2011年受华仁控股委任进入董事部,一直以来皆认为马登董事的职责,是以小股东利益为依归。
无法维护股东利益
“随著马登控股倒置收购计划传出,接踵而来的事情演变与总会长的立场,令他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无法再维护股东们的利益。”
与此同时,他也宣布将退还自2011年起任职马登控股董事期间,所获得的6万3500令吉董事津贴。
马登倒置收购计划传出后,被指损害股东利益,据悉,身为董事局成员之一的侯振德也因此面对不少压力,甚至“殃及家人”,导致双亲也面对乡亲的质问,双亲因此要求他辞职,以示负责。
不过,侯振德今日受询及此事时,否认上述说法。
针对他指总会长抵触党章是否意指第146条款,侯振德不置可否,至于其接下来的动向与其他董事的表态,他也不予置评。
无论如何,他衷心感谢小股东及董事在他担任马登董事时,给予的支持及指导。
马华章程第146条款阐明,所有的不动产必须由该党或该党各级有关的组织拥有并注册于它们的名下,除非获得中央委员会的书面批准,才能进行这些不动产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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