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于今早11时30分在律师西华玛拉的陪同下,抵达丽阳镇警局。结束录供后,他在公正党总部召开记者会表示,整个录供过程从早上11时50分至12时45分,由冼都警局的然兰助理警监为他录供。
他说,警方是针对他于本月22日晚上出席在增江警局外的声援阿当阿里集会,而传召他问话。警方表示,该集会并没有在10天前通知警方,因此被视为非法。
“那天晚上,警方逮捕了18名出席者,其中一人是我的私人助理,我当然必须到场了解情况。”
警应更关注罪案
他认为,该场集会是属于公开性质,不仅有警方驻守现场,也有录影片段,因此他不明白警方为何多此一举,问及一些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
在录供过程中,西华拉沙被问到有关致词者的演说内容,及他是否认识他们等。
“这显然是国阵在背后操纵警队的手段!警方应该将注意力放在真正的罪案上,而非对付政治人物。”
无论如何,警方并没有向他透露会采取什么后续行动。
此外,当记者问及他对于“集会前10天通知警方”这项条例的意见时,西华拉沙认为,根本不需要这项条例。
“就增江警局外的烛光晚会而言,如何能在10天前通知警方呢?”
“我认为如果举行一些大型集会,聚集者需要从A处游行到B处这种情况,才需要提前通知警方,规划游行路线及维持交通秩序。然而,好像在格拉纳再也体育馆举行的505黑色和平集会等,是不需要通知警方的。”
他举例,根据缅甸的律法,集会前通知期限是5天;一些真正推崇民主的国家,甚至完全不需要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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