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东方日报》说,选委会过去是被行政权力干涉,如今则会被立法权力干涉。
他表示,虽然净选盟2.0目前虽未针对相关议题开会议商,不过该组织的基本立场是认为,国会监督选委会一事已经违宪。
原则上违宪
“选委会就有如法官,它的地位是超然的,不会受到任何立法和行政权力的约束,因此让国会来‘管辖’选委会,原则上是违宪的。”
黄进发认为,首相纳吉应该设法重整选委会,强化它的独立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采用这种“半吊子”的方式。
另一方面,民主行动党顾问林吉祥、非政府组织和时评员则认同政府成立国会特委会监督选委会是一项正面举措,惟成效如何仍有待观察。
林吉祥发文告表示,虽然这项改变看似步向正轨,但目前要评断该举措还是略显太早,在加强人民对选委会公信力的议题上,当务之急是要撤换选委会正副主席。
他认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作出有关宣布以前,有必要先与民联国会议员进行全盘会谈,才能让这项举措被视为是两党支持的革新进程,而具体详情也必须知会民联。
另外,默迪卡民调中心研究经理陈承杰接受本报电访时表示,政府早在两年前就成立过国会选举改革遴选委员会,针对当时的选举制度提出建议,但成效有欠理想。
他说,当时有很多建议未被采纳,就算被采纳推行也出现了许多争议,例如不褪色墨汁。“这是一项正面的宣布,但成效如何仍需要继续观察。”
非政府组织应列席
全国廉正选举机构(NIEI)主席K山则建议,首相允许一些来自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机构的代表,担任国会特委会成员的谘询伙伴,让这些代表提出符合国际标准的选举改革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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