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部强调,日后将会强化法制,严厉惩罚任何违反卫生条例者,但补充执法是该部必不得已的最后管道。
诺希山说,今年截至4月,卫生部已对4916名抵触《1975年消灭传染疾病昆虫法令》者发出罚单(平均每人被罚约500令吉),罚款总额为245万8000令吉。
他说,其中620宗案例更被带上法庭,209人被判罪成,共罚款10万5330令吉。
“就仅是在4月,卫生部已对1367名违规者发出罚单,罚款总额多达68万3500令吉;当中195宗案例被带到法庭,63人被判有罪,罚款总额为2万9600令吉。”
检举业者档口
诺希山在文告指出,为强化《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该部在4月期间共进行6343项取缔活动,并向2543位违规者发出警告,其中1479人被开罚单,罚款总额为30万6400令吉。
“其中一名在槟城的民众因没有在售卖香烟时展示健康警告告示图,而抵触该条例第15(1)(a)条纹,被罚最高违规款项,即1500令吉。”
他说,从1月至4月,该部共发出了1万1513项警告予民众,5961张罚单给违规者,罚款总额为129万2930令吉。
为确保国内各地小贩符合卫生部的标准,该部也对9832个档口进行检举,共有123个档口业者因违反《1983年食品法令》第11条文而被下令在短期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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