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主席拿督赫丽利亚将与另一名委员会成员拿督罗拔雅格一起出任专案小组主任。委员会也委任两名独立顾问,即前全国副警察总长丹斯里加米尔佐哈里,以及前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以协助专案小组执行工作。
赫丽利亚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专案小组将援引2009年执法机构廉正法令第24条文,彻查大马皇家警察在处理两名被扣者的事件中,是否涉及不当行为。
提出改善方法
若发现不当行为,专案小组将进一步确定为何及如何会发生不当行为;究竟是哪些条例、方法或标准作业程序导致有关不当行为,以及谁该有关的不当行为负责。
她说,专案小组也将提出改善或重新制定条例、方法或标注作业程序,已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不当行为。
赫丽利亚否认,该委员会针对警局拘留所死亡案件所成立的专案小组,是在重复警方行动委员会的工作,而是更全面及宏观地去调查拘留所死亡事件,并向当局提出改善标准作业程序的建议。
她强调,委员会的专案小组除了将调查警员在达明德拉及查梅斯毙命警局拘留所事件中是否犯错。倘若真的涉及警员犯错,专案小组也将探讨导致这类事件发生的肇因。
她说,专案小组的工作范围相当广泛,也更具有前瞻性,注重于如何长远地杜绝拘留所死亡事件的发生,以及降低警员犯错。
赫丽利亚举例,专案小组也将探讨什么原因导致涉案警员犯错,“例如他们是否承受上司的压力,而导致他们愤怒或情绪化。”
她强调,加强执法机构的廉正是持续性的,“若我们在今天确保了警察是廉正的,但是否证明他们在明天、后天都会廉正?”
针对梳邦再也及金马律警局拘留所死亡案件太多,赫丽利亚说,专案小组将探讨所有警局拘留所是否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至于日本籍男性游客松下氏在拘留所死亡事件,赫丽利亚则表示,须先调查松下究竟是如何进入大马国境,而根据报导,并不排除松下是死于自杀。
她说,不能排除各种可能影响警察的因素,例如澳洲的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曾指出,澳洲警方面对遭到不法分子的渗入,以使用各种方法来影响警察。
成员律师楼退出辩护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成员拿督沙烈胡丁赛丁宣布,其律师楼将退出达明德拉谋杀案件。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首席执行员诺阿菲扎指出,沙烈胡丁在其声明中阐明,其律师楼接受其中一名被告,即莫哈末哈斯瓦迪伍长的委托,出任其代表律师时,该委员会尚未正式宣布要彻查相关的拘留所死亡事件。
无论如何,沙烈胡丁在声明中强调,其律师楼在获悉委员会决定成立专案小组调查达明德拉,以及查梅斯毙命拘留所案件后,立即决定正式致函给法庭及其当事人,以退出该案。
诺阿菲扎今日在记者会上念出沙烈胡丁所致给该委员会的声明时,如是表示。“当我询问拿督沙烈胡丁有关他在该案所扮演的角色时,他是这么回复我的。”
公正党日前揭露沙烈胡丁身为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成员,却为其中一名涉案被告担任辩护律师,已构成严重的利益冲突。
受询者决定是否公开身份和过程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主席拿督赫丽利亚透露,专案小组将依据受询者的需求,决定是否公开他们的身份,以及是否公开查询过程。
她指出,2009年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法令也赋予权限,专案小组可决定以公开,还是闭门的方式来查询受询者,因此小组将依据受询者的意愿来作出决定。
赫丽利亚说,受询者身份是否将被公开,专案小组将在查询时征询受询者的同意,若他们愿意,则将在报告中公开。
“为何要公开他们的身份?若我们真的这么做,他们很可能突然改变主意,不愿出席。”
她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表示,专案小组已著手展开查询工作,惟她不愿定下期限,而专案小组在坚持查询工作的透明度时,也将维护自愿提供消息者的隐私。
询及专案小组是否已确认所要查询的名单,赫丽利亚表示,专案小组并未列出相关名单,惟她表示,即使确认出所要询问的人士,也不一定能确保他们愿意出席。
“我们不列明,但我们知道要去哪里,以及要传召哪些人。我们的调查工作不是为了满足谁的公众舆论,这与透明度无关,这不是一场公共辩论。”
她说,专案小组将把向委员会提呈报告,并将把相关报告公开。
另一方面,赫丽利亚认为,委员会是否应该被赋予检控权,是值得商榷的课题。
“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赋予委员会检控权,可让委员会更加独立及自由,但也有人认同,必须贯彻权力分配的精神,让其他机构来执行提控的工作。”
她提及委员会拥有检控权,也可能引发外界的批评,认为委员会可能为了让受调查者入罪与否,而有所偏袒。
针对委员会将由国会的委员会来负责一事,赫丽利亚说,委员会向来都是向国会负责,而且每年都会提呈年度报告至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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