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驳回卡维斯与其妻子的上诉,并维持原判,谕令罚款5000令吉。
联邦法院法官陈国华指出,上诉人(卡维斯及妻子)已违反协议,这也表明他们严重行为不当。上诉人明显的已违反1976年律师专业法令第94(3)条文。
卡维斯也是人民进步党主席,他曾任首相署副部长,他的妻子巴兰丝奥莉则是大马驻巴布亚新畿内亚最高专员;两人是被指在处理一宗产业买卖合约时违反信托责任,而于2005年3月17日各被律师纪律局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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