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王健强向法庭表示,在传召8名证人后,辩方的供证已经完成,并要求法官给予一个月时间来准备书面陈词,法官拿督斯玛迪同意让王健强于7月22日入禀书面陈词。
尔后,主控官拿督敦玛吉第二律政司要求在8月22日才对辩方陈词作出回复,原因是这段时期适逢斋戒月及开斋节。
林良实是于2010年7月20日被控上布城地庭,惟尔后他申请将案件移交至吉隆坡高庭审讯。
案件于2011年8月1日在吉隆坡高庭正式开始展开审讯,2012年3月9日,林良实被判表罪成立,案件进入抗辩阶段。
辩方最后一名证人,即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KDSB)首席营运员拿督法依扎今日在庭上供证时指出,巴生港务局在提出以每平方尺25令吉购买英达岛千亩土地时,不曾提及有关价格是否涵盖分期付款的利息。
王健强询问,倘若KDSB知道没平方尺25令吉的低价已涵盖所有利息,是否仍愿意将土地出售给巴生港务局,法依扎表示无法回答。“我无法代表公司作出回应,这必须由公司董事局以及股东来做出集体决定。”
当时仍是KDSB副首席执行员的法依扎也表示,不曾看过产业估价及服务局致给交通部的信函,而他在庭上阅读有关信函后,则表示无法理解究竟每平方尺25令吉的地价是否已涵盖利息。
他也说,按照本身对贴现现金流的了解,每平方尺多4令吉的售价,并不可能涵盖有关土地长达15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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