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丹斯里佐瑟古律今晚发文告称,加米尔近期内将作出一个他认为更适于让各方受益的宣布。
冀民耐心等待
“我们希望人民能够继续耐心等待,直到作出宣布。我呼吁各方面与政府一起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文告称,内阁是本月28日在会议中讨论这个课题。
大马律师公会指出,2013年伊斯兰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当中有关改信伊斯兰的第107(b)条文,抵触联邦宪法第12(4)条款。
相关法案的国语版第107(b)条文阐明,18岁以下孩童倘若要改信伊斯兰教,只需获得母亲、父亲或监护人的同意即可。
首相署是于本月26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3项与联邦直辖区伊斯兰行政相关的法案一读。
有关3项法案分别为2013年伊斯兰宗教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2013年伊斯兰刑事程序(联邦直辖区)法案以及2013年伊斯兰民事程序(联邦直辖区)法案,由加米尔所提呈。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