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上述5个州属的伊斯兰行政条例阐明,未达18岁者若要改信伊斯兰,只需获得“母亲或父亲或监护人”的允许,而不是联邦宪法所指的父母双方。
倪可敏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指出,雪兰莪、登嘉楼、槟城、沙巴、玻璃市以及柔佛的州伊斯兰行政条例则是阐明,18岁以下者必须获得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允许,才可以改信伊斯兰。
“我在此促请5个州属为了民众利益以及我国的宗教和谐,采取必要的行动,修订有关条文。”
他也建议总检察署向有关5个州属的州政府提供意见,以采取必要的步骤来修改相关条文,确保州伊斯兰行政条例符合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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