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总商会总会长拿督黄汉良建议,在保障国家主权及商家利益基础上,谈判内容及结果须进一步公开及透明,让每个参与国得到公平对待,尤其是发展中国家。
他在文告说,资讯公开才能让商家及人民了解该协议的益处及潜在利益,从而在第一时间调整经营策略,掌握商机。
“唯有让国内各行各业做好准备,才能有效发挥各领域的专业能力,好让大马商家在充满竞争的国际市场中分一杯羹。”
他说,若能够善用该协定的自由贸易平台,有望为国家、政府与企业缔造三赢局面。
他说,根据彼德森报告估计,签署该协议可为我国带来400亿美元(1270亿令吉)出口贸易额,而在财富涓滴效应带动下,企业可从中获得10%,即40亿美元(127亿令吉)的利润。
他说,按照政府可从40亿美元抽税约25%的比例计算,国库可获得约10亿美元(32亿令吉)的税收,这些数据一再证明签署协议是可行之举。
他认同我国代表继续积极参与协议谈判会议,因为透过踊跃参与更多国际组织活动,才能了解与掌握全球贸易的最新趋势。
他说,透过紧贴现代资本市场的最新脉搏,带来自由开放的经商理念,与世界接轨,让大马企业家在全球经贸网络中占一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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