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拿督查玛尼法庭今早以上诉人,即公正党的马樟国席候选人旺沙华威,不符合《1954年选举犯规法令》第9项条规,驳回选举上诉申请。
上诉人也必须支付总额6万令吉的堂费,即3万令吉给第一答辩人国阵马樟国会议员拿督阿末嘉思兰耶谷,第二答辩人选举官和第三答辩人大马选举委员会,两者各1万5000令吉。
阿末嘉思兰耶谷也是巫统马樟区部主席。他在第13届大选中以805张多数票击败公正党候选人旺沙华威。
旺沙华威在上个月入禀法庭要求宣判马樟国席选举成绩不合法和撤销成绩。
法官查玛尼说,上诉被驳回的主要原因有两个,即上诉人提呈的律师资格通告,只有希山弗兹律师才能代表旺沙华威,而非其他律师;以及在此案引用不恰当的条文。
上周三,国阵的代表律师拿督哈法尼占反对3名律师代表上诉人,即西华拉沙、拉蒂法和莫哈末阿菲,因为这3人并非上诉人根据选举诉讼条例所委任的律师。法官也接受这项反对。
今天的审讯中,哈法尼占指出,拉蒂法在推特质疑法官在上周审讯的决定是藐视法庭。惟法官不愿将自己卷入这些政治争议内,认为应该交由律师公会处理。
查玛尼上周驳回伊斯兰党入禀的选举诉讼,宣判国阵的祖基菲阿里以107张多数票,击败伊党的赛布峇哈林和独立人士依布拉欣依斯迈,赢得吉兰丹士里辛州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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