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文告说:“从2013年10月1日起,移民局将不再考虑通过社交观光证进入我国的印尼公民,欲成为女佣所提出的新申请。”
他指出,日后雇主需根据既定的程序提出聘请女佣的新申请,移民局在确认符合各项条件及予以批准后,女佣才能入境大马。
他说,通过参考准证提出申请是比较有序的作法,因为雇主将可聘请受过训练及有能力的外籍女佣。“外籍女佣在进入我国前往雇主家工作前,其身体的健康状况已被证实无虞,以不危及雇主的家人。”
此程序通过强调一名女佣所可有享有的权利,能确保女佣的福利可以获得更好的照顾。
阿里亚斯指出,虐待及雇主不付薪水的案例也将受到监督,因为她们被聘为女佣的背景资料,是获得人力资源部属下的大马半岛人力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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