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总商会认为,在“公平”的原则下,大马只有在TPP协议提供一个真正公平贸易的机制下,才应参与有关协议。公众的利益必须列为优先考量,一个普通市民的权益。
“该协议必须与企业的利益拥有同等的地位,才能在促进经济的同时,也改善社会福利。协议也应该包含如同世界贸易组织提供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以增加这些国家的贸易机会。”
至于“透明度”则是,政府对协议谈判作出议定前,必须咨询国内各主要的工商会,以及受影响的相关行业,以取得各界的回馈。要真正取得有效的咨询,应该仿效美国的制度,成立一个透明的企业界咨询委员会。
中华总商会今日发文告,针对该协议的课题时表示,国家利益应重于商业利益。
应涵盖中国
“对非关贸易的课题,如金融条例(如资本管控)、投资、政府采购及知识产权等课题方面,相比商业利益,马来西亚的国家利益必须给予优先考量。”
该会建议,TPP协议应涵盖中国。该协议应与其他自由贸易协议相辅相成,以在亚太平洋区域建立一个有前景的自布贸易领域。
如果中国被摒除在TPP协议以外,有关协议将无法在亚洲建立一个有效有供应链。
“我们认同一个全面的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协议,可能为大马公司在扩展市场准入机会时带来好处,也能让大马吸引外资。总商会认为政府需确保这项协议对大马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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