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宜阿都拉今早现身上诉庭引起媒体注意,他在休庭后向媒体表示,他是于7月11日接获总检察署的委任信函,而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则是在7月2日签署有关信函。
他说,目前的身份等同于副检察司也就是公务员,但早前已接下的案件,只要不构成利益冲突,则依然可以照常进行。
针对总检察署所支付他的薪酬,沙菲宜拒绝透露实际数据,“但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数额非常小,只是足以让总检察署的合约生效。”
履行公共服务
沙菲宜也说,这并非总检察署首次这么做,总检察署在成立赵明福验尸庭时,就曾委任拿督陈福泉代表总检察署,而他本身也曾接受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委任,在皇委会阶段成为其代表律师。
安华肛交案原首席主控官是前第二律政司拿督尤索夫,他在审讯期间传出获准辞职的消息,并于去年2月正式离职,转为执业律师。
沙菲宜指出,他原本预计只需耗时2至3小时就可完成上诉陈词,而他也不在乎酬劳,仅将这次的受委视为实在履行公共服务。
他也驳斥这次受委充满争议以及含有政治议程的指责,强调本身不是政治人物,“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并非任何政党的党员。”
否认利益冲突
沙菲宜曾在多次诉讼中代表巫统领袖,例如代表妇女组主席拿督斯里莎丽扎起诉公正党策略局主任拉菲兹诽谤、“拿督T三人帮”案件中担任前甲首长阿都拉欣的辩护律师、在被判虚报资料申领8万令吉公款的巫统沙白安南区国会议员拿督阿都拉曼与助理罗斯里的代表律师,以及曾是前巫统副主席莫哈末泰益违规携钜款赴澳洲被控的辩护律师。
沙菲宜说:“若我是因为政治目的而受委,这对我而言是侮辱,我觉得我受委是因为我的能力。”
他也强烈否认本身的受委存在利益冲突,“在法律上,利益冲突是针对案件本身,而不是一般的利益冲突,除非我曾代表安华,同时也与这宗案件有关连,才可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
沙菲宜也说,控方拥有充足的理由,要求上诉庭推翻高庭的裁决。“被告最终被判无罪释放是因为无法排除证物遭到篡改,我发现没有证据证明(证物遭到篡改),这完全是诠释错误,我将在上诉时提出相关证据。”
安华抨具政治动机
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不满总检察署外聘著名律师拿督斯里沙菲宜阿都拉出任肛交上诉案的首席主控官,并认为这是具有政治动机的审讯。
他也抨击总检察署委任著名律师拿督斯里沙菲宜阿都拉成为肛交案上诉首席主控官不道德,因沙菲宜曾企图介入这宗肛交案。
他指出,沙菲宜曾在2011年,针对他选择在犯人栏自辩内容,建议总检察署控告他藐视法庭,同时也涉及他起诉青年及体育部长凯里的案件。
安华今日在上诉庭决定展延肛交案上诉审讯后,在庭外向媒体如是表示。“我们的立场是,(总检察署)从1998年开始就非常不专业,我了解,总检察署似乎缺乏人力资源来率领这次的检控团队,否则为何要聘请他?他涉及多宗与我有关的审讯,也曾在庭内及庭外多次重伤我。”
他指出,其代表律师将在审讯中提出这项抗议,而兰卡巴星今日也在庭上提出反对,惟法官认为,辩方应在正式的审讯中提出反对。
斥责恶意检控
安华也质问,总检察署选择性针对其肛交案提出上诉,却不对蒙古女郎命案的第三被告无罪释放一事提出上诉。
“他却决定针对我的案件提出上诉,这宗案件很明显,(控方)一开始就不应上诉,这是一项怀有恶意的检控,政府从1998年至今就是要抑制我的政治活动。”
兰卡巴星向记者指出,委任沙菲宜存在政治意图,而沙菲宜过去曾代表巫统打过多宗官司,不适合成为首席主控官。
安华今日在夫人拿督斯里旺阿兹莎、长女兼班底谷区国会议员努鲁依莎、公正党班登区国会议员拉菲兹以及总秘书拿督赛夫丁等人的陪同下,出席审讯。
卡巴星入院 审讯日展延
原订今日开审的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肛交案上诉,因辩方首席律师卡巴星入院而展延,并择定8月1日进行案件管理。
代表辩方出庭的兰卡巴星指出,其父亲卡巴星因关节疼痛,于上周五(19日)在医生的劝告下,进入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而向法庭提出展延审讯的申请。
他今日向法庭提呈由吉隆坡中央医院骨科医生的信函,证明卡巴星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当上诉庭法官拿督南利阿里询及卡巴星何时可出院时,兰卡巴星表示目前尚无法知道,惟相信在这一两天内无法出院。
获总检察署委任为这次上诉案的首席主控官拿督斯里沙菲宜表示,不反对辩方的展延要求,因卡巴星除了是辩方首席律师,也负责绝大部分的盘问工作。
上诉庭三司南利阿里、拿督东姑麦蒙以及拿督莫哈末扎瓦威批准辩方的这项申请,惟基于无法确定卡巴星何时可以出院,而无法择定接下来的审讯日期。
兰卡巴星则建议,先进行案件管理,而一旦确定卡巴星何时可出院后,将立即通知上诉庭。他在稍后接受媒体询问时指出,73岁的卡巴星并无大碍,情况良好。
出席审讯的还包括检控团代表诺琳副检察司和拿督莫哈末哈纳菲亚以及前来旁听的原告代表律师占比里。
66岁的安华在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下,被控于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01分至4时30分之间,在白沙罗高原的赛迪亚卡西路99号的蒂沙白沙罗11-5-1单位,蓄意与当时23岁的赛夫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并可另加鞭笞。
高庭法官拿督查比丁是于今年1月9日裁决安华当庭释放,并在约半年后的上周在书面判词中表示,由于无法100%确定原告赛夫身上所采集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因而不能用以佐证赛夫所阐述的证词来将安华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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