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状指出,33人皆于6月24日上午9时15分至11时25分,因在国会大厦前参与示威集会,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43条文,被控参与非法集会及扰乱公共秩序。
其中有17人更同时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在制造骚乱罪名下,面对多项控状。
这17人包括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主席萨万、学运领袖阿当阿里、大马青年团结阵线宣传主任艾迪、大马青年团结阵线主席巴鲁希山、林舒培(译音)等人。
其余被告也包括昵称“Bersih安娣”的黄秀兰、阿末沙齐、莫哈末法迪、阿末舒克里、莫哈末雅西、莫哈末艾曼、马志和(译音)、莫哈末阿克兰、莫哈末哈菲祖丁、莫哈末再里、莫哈末索菲安、莫哈末慕斯、诺拉兹玛、莫哈末阿里夫、阿末希扎米、米特里亚、刘志强(译音)等。
根据刑事法典第143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半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而至于刑事法典第147条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罚是入狱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3理由降低保释金
主控官法扎尔要求法官让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惟却遭到以艾利宝森为首的律师团,以3大理由要求降低其数额。
艾利宝森说,基于被告在此案上的合作态度良好,包括被告仅接到警方以短讯方式传召就上庭面控,加上他们皆是大马合法公民,根本没畏罪潜逃的意图,因此要求法官把保释金降低至1000令吉。
地庭法官末干尼阿都拉在考虑各方陈词后,允准每名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的保释下,保外候审,并择定于下月19日过堂。
33名被告是在今早9时分左右抵达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并苦等了4个多小时,才正式面控。在等待期间,被告一度情绪高昂,一边高喊“人民万岁!”及“人民崛起”等口号,一边唱歌,情绪似乎未因控罪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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