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中华公会会长林奕钦表示,随著该会发出律师信予柔华总,限对方在24小时内解冻新山中华公会及公开道歉不果,该会不再接受对方的道歉,一切以法律程序来解决。“新山中华公会要挽回尊严及讨回公道,否则对不起公会先贤。”
林奕钦表示,该会昨晚召开常例理事会议,议决成立由他领导的7人法律专案小组,并联合该会4名法律顾问,负责维护该会名誉。
林奕钦是于今日下午在新山中华公会理事、五帮会馆代表及公会法律顾问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委任彭功成律师担任公会代表律师,处理与柔华总的法律案。
彭功成较后表示,本身在7月31日发出律师信予柔华总,针对柔华总在7月28日的会议中,无预先通知和给予新山中华公会回应的机会下,提出新山中华公会作为一家有限公司违反了柔华总规章,议决冻结公会两个月会员籍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信中也提出几点,包括阐明根据柔华总规章,柔州各县中华公会自动成为柔华总会员,因此在新山县的新山中华公会乃自动成为柔华总会员。”
他指出,柔华总规章并无任何条文规定中华公会不可以是一家有限公司,1966年社团法令也无任何条文禁止有限公司成为社团会员。为此,他求对方在收到信件24小时内作出解冻及公开道歉。
全力捍卫公会名誉
“由于24小时期限已过,因此新山中华公会在未收到柔华总正面回应下,将采取一连串后续行动,包括致函社团注册官厘清事项及保留对柔华总的起诉权。”
彭功成表示,新山中华公会将提出法律观点,把纠纷带上社团注册官,作出厘清。同时,该会也将针对柔州华总理事会是否有权无需通过会员大会冻结会员籍、从规章及法律角度探讨柔华总会员资格及理事资格一事,向柔州社团注册局厘清。
“新山中华公会也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保留权力把以上事项带上法庭解决。”
他续说,此外,新山中华公会也会因此事件所造成的破坏、困扰及名誉损失等,保留民事诉讼权力。“我们也保留权力通过柔华总内部召开会员大会解决此纠纷。”
他强调,新山中华公会将不惜代价,以公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就此事捍卫公会自身的权力和名誉,以及社会正义,并希望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声援与支持。
林奕钦:不影响公会运作
新山中华公会会长林奕钦表示,该会遭柔州华总冻结会员籍不影响公会运作,该会属下所有产业及活动如常进行。
他表示,柔华总在7月28日的理事会议中,并没有列明讨论新山中华公会地位的议程,以致他和另两名代表因有事在身而先行离开,事后才接获出席者通知,指遭冻结会员籍。
他说,此事经报章报导后,对该会造成名誉受损,该会领导层也接获不少来电,包括询问该会是否还能运作、新山绵裕亭是否还有办理丧礼等。
他强调,由于新山中华公会是独立注册,因此目前只是遭柔华总冻结会员籍,但该会在新山的所有产业及活动如常进行,因此新山华社不需为此担心。
该会署理会长拿督陈联顺也提醒媒体,在此事件上应以公正、严肃及专业角度来报导此课题,避免误导华社。
他高举某中文报以“冻结新山中华公会两个月”为标题的报导,指该报章误导了读者,正确写法应该是“冻结新山中华公会会员籍两个月”。
他也批评,上述报导的副文写著“自挑起问题,咎由自取”的标题,强调华团不应制造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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