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新社》报导,负责拟定该合约的贾比星今日发文告说,大马政府与Perimekar有限公司签署1亿1500万欧元(约5亿令吉)的合约是为了让该公司提供一些服务,而有关批准也符合现有程序。
根据贾比星,Perimekar提供的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协助大马企业参与此合约、协助主承包商、为大马海军人士安排训练。
他也表示,政府根据有关服务合约及相关合约缴付费用给承包商,也符合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指南。
潜水艇弊案是在首相纳吉出任国防部长时候发生,而贾比星也是该案关键证人阿都拉萨巴金德得力助手,因此相信掌握内情。
“因此我主张,在公共服务领域内存在不可否决的数据来支撑政府处理各种技术及商业合约,而且也无需进行通过游说来影响做决定的程序。”
贾比星主张说,当时谈判后择定的价格具有吸引力,因为大马工业参与计划与对销贸易等也被主张成为计划的一部分。
他说,目前同型号的潜水艇,每架价格介于60亿令吉。而大马当时以42亿令吉购买了两架潜水艇。“我们以少过目前一架潜水艇的价格,购买了两架潜水艇。”
他也针对有人指他是仲介的说法解释,强调自己在过去数年都与Thales国际的职员有密切合作。
对于过去有许多人表示了解潜艇合约的谈判内容,贾比星说,“他们的指控大多是自己有第一手消息,或是有别人如阿旦杜亚告诉他们。”惟他表示阿旦杜亚在整个合约谈判中没有扮演任何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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