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高庭也发出临时准令,谕令巴基尔12天内必须缴付超过90万令吉的儿子留学英国费用。
高庭今天初步批准其前妻莎娜单方面申请,阿布巴基尔必须支付在2011年离婚后,其儿子留学英国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饮食、交通等,总共90万2746令吉69仙。有关庭令即日起执行。
法官阿兹曼认为,即使夫妻离异,但是为人父亲者是有责任资助儿子的教育费,即便儿子已经超过18岁,否则是一项罪孽。
巴基尔是基于儿子已满18岁,莎娜不能提出索偿为由,所以向法庭提出反对。
莎娜在诉状中,抨阿布巴基尔自2011年5月11日离婚后,就不再支付18岁儿子拉登慕亚在外国留学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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