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明白,他根本不知道,我觉得他在发言前,应该先谘询法律意见,否则会很丢脸,有时候,我们很难去解释这些荒谬言论。”
卡巴星强调,这项法案与已废除的《1960年国内安全法令》以及《1969年紧急法令》根本没有分别,也就是可在没有经历审讯及没有证实嫌犯真的罪成的情况下,允许扣留嫌犯长达两年。
他也说,根据该法案,即使法案允许针对扣留提出司法审核,也只可以针对程序提出司法审核,而不是控状的本质。
也是行动党全国主席的卡巴星今日在出席党员特别代表大会后,如是指出。
他强调,法案赋予防范罪案局扣留长达2年之久,但当事人却没有经历法庭审讯,而只是接受调查,更甚的是在调查期间,律师不能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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