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星周五提呈备忘录后向媒体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66(4A)条文,国家元首有权拒绝签署国会所通过的议案。
元首高级秘书接领
国家王宫派出元首高级秘书祖比阿都拉接领卡巴星的备忘录。
卡巴星在王宫门口向记者坦承,我国联邦宪法条文也同时阐明,即使法案没有取得国家元首签名,国会上下议院所通过的法案,仍会在30天内自动生效。
“但是我还是敦促国家元首那样做,以表抗议。这会是首次抗议严苛修法的举动,这次修法违反了法治和基本人权等。”
国会下议院是在10月2日开夜车,通过备具争议的防范罪案法案,该法案让“未审先扣”死灰复燃,即警方可以扣留嫌犯2年,并允许延长扣留嫌犯最多4年。
国会上议院则在10月11日通过这项修正案,目前等候国家元首正式签署有关文件,以便该修订案能够在宪报公布,并成为正式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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