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只要内政部是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并在合法、合理及符合程序情况下所作出的决定,不受到法庭的干预。
他也呼吁民众尊任何重此项司法决定,并停止发表不当言论,避免因藐视法庭而引起法律诉讼。
阿都干尼今日针对上诉庭日前推翻吉隆坡高庭在2009年批准天主教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并允准内政部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如是回应。
仅限于《先驱报》
阿都干尼也引述此案的承审三司之一兼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阿兹的论点,并强调上诉庭这项裁决乃仅限于马来文版本的《先驱报》,并不限于马来文版的圣经;内政部并未有禁止后者使用“阿拉”字眼。
“此事与内政部允准该字眼出现在马来文版的圣经并不能相提并论,因为两者是不同种类出版品。马来文版的圣经只限于基督教徒使用的;而作为网络媒体,马来文版本的《先驱报》则是一个让各个宗教信仰者都可接触到的刊物。”
有鉴于此,他认为,上诉庭才基于“阿拉”字眼,并非基督教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由,并在未有违反联邦宪法第11(1)条文的自由宗教信仰的前提上,作出上述裁决,并无不妥。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