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所通过的第3项议案是马华党员应该接受委任为上议员或其他政府职位,例如医院巡察员及官联公司的任何职位;第4项议案是应接受州级的官职委任,例如州行政议员、县市议员、村长或任何党视为州政府官职的职位。
陈进明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特大甫于昨日(20日)举行,目前未择定召开中委会会议的日期,以讨论如何执行议案细节。
针对原任市县议员的任期是到今年12月31日截止,特大作出此决定后,原任市县议员是否可继续担任该职。陈进明表示,他不知道原有的市议员任期何时届满,一切留待中委会决定,包括马华区会是否需重新推荐市县议员人选。
无论如何,他表示,委任市县议员或州行政议员事宜,都需要州政府方面的协调。他举例,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已表示,该州行政议员分配及职位已填满,不会为了马华特大所通过的议案,而重组州行政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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