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提醒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教徒,他们可以继续使用‘阿拉’字眼,但也应该尊重我们(西马)在使用阿拉课题上的法律和历史背景,不然他们将自找麻烦。”
曾担任掌管法律事务的他解释,东西马的风土民情不同,在使用“阿拉”字样上也有不同的限制。
“在东马,他们使用阿拉字眼超过100年,就算是当地穆斯林也谅解,因为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有些人还异教通婚,甚至改教等。可是在西马却不同,这里只有穆斯林可以用阿拉字眼称呼他们的上苍。罗马天主教徒却不能。”
纳兹里今早出席“2013年大马国际高尔夫球大会”后,在记者会上针对“阿拉”字眼的课题,这么表示,他说,上诉庭判决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对东马人没有影响,可是在西马也仅仅是该报而已,因为圣经还是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他以砂沙两州与半岛联合组成马来西亚时签署的《20条款契约》为例,认为东马人民应该持宽容心态面对此事。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