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旺朱乃迪指出,警方已在2010年对涉及失枪事件的13名警员、2011年涉案的4名警员及2012年有7名警员受采取行动,并仍在调查另20名警员。
他说,对于执勤中丢失枪械的情况或可以酌情处理,惟因为疏忽而丢失枪械的警员则应接受最严重的惩罚。
旺朱乃迪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的提问时表示,警方在过去5年共充公1097只不同类型的枪械、包括步枪、气枪、手榴弹及各种自制的武器。
分拆枪支走私入境
根据警方的数据,充公的枪械中以半自动手枪(406支)、自制枪械(218支)、左轮手枪(164支)为主,而当局也充公了38枚手榴弹。
他说,所有被充公的枪械属于法庭案件的证据,而在法庭在结束审讯时,也将决定这些枪械就是要被销毁或有其他的安排。
旺朱乃迪也说,目前要查获走私枪械的集团也不容易,因为罪犯已经变得更为狡猾,并不会把完整的枪支整装后运进国内,反而是将零件分拆出来后再送入大马。
他说,目前国内的机器没有足够能力鉴定这些枪械零件,加上长时间检查过境的罗里可能影响两国贸易,使边境的检查变得更难。
他也说,部长曾向吉兰丹政府建议搬迁马泰边境的部分村庄,并将在边境的河流附近设立围栏,希望借此阻止走私行为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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