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表示,大马半岛和沙巴最后一次选区划分是于2003年3月21日获得批准,而砂拉越则是2005年6月10日。
这意味著,大马半岛和沙巴的选区划分已在2011年3月21日结束,必须在过后进行检讨,而砂拉越则于2013年6月10日结束。
严重疏忽失误
“联邦宪法的要求和职责已被忽视,选委会没有履行该职务,这是严重的疏忽和失误。”
安华续说,选委会在此前已没有公正地举行第13届全国大选,其中除了选举过程出现问题外,也出现不褪色墨汁会脱色和选民册不干净等问题。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昨日在国会上表示,选区划分工作目前处于初步筹备阶段,预计将在2014年财政预算案中要求710万令吉拨款进行选区重划工作。
他指出,由于2011年忙于筹备大选,因此推迟选区划分事宜,并让半岛、沙巴和砂拉越选区划分事宜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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