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丁燕菁和控方第3证人龙纹敏今日被重新传召上庭供证,两人对May子在视频中最后一句话有不同的诠释,丁燕菁同意辩方律师指由于两个字眼的读音相似,May子说的有可能是有没有“醉”,而龙纹敏则坚持May子说的是有没有“罪”。
有关视频是丁燕菁首次出庭供完证后,向控方提出的新证据,视频内容是May子到新加坡找阿Ken,为了使两名原告人泄愤,而大力掌掴丈夫10多下,最后May子说:“不管有没有醉/罪都不应该这样。”
May子未被传召
拉蒂花在休庭时告诉媒体,由于May子未被传召为证人,因此无从向她确定有关的字眼。
控方今天重新传召丁燕菁和龙纹敏上庭确认新的证据,除了视频,另有4封手机短讯和WhatsApp信息,丁燕菁说,May子曾发手机短讯指丈夫会去警局自首,承认所有的事。
不过,这个手机短讯是May子发给案发当天派对的主角郑靖婷,后者再转发给原告丁燕菁。
由于上述短讯不是May子直接发给丁燕菁,控方也没有传召郑靖婷出庭供证,拉蒂花要求丁燕菁只须针对May子直接发给她的短讯进行确认。
丁燕菁说,她是去年7月24日上午收到May子的手机短讯,内容指出:“Yan jing,对不起。我也找不到解答,很痛苦。没办法安慰自己所以也忽略你了。对不起。你不应该受这样的伤害,你值得好好的,这不是你的错,我感激你的勇气和对我的关心。非常对不起。”
丁氏告诉承审推事,她是7月24日下午向警方报案。不过,当时她并没有把手机短讯交给警方。
龙纹敏在供证时称,她完全不知道丁燕菁已向警方报案,直到警方联络她,要她到警局为非礼案录口供。
她今天确认收有到May子发来掌掴被告的视频,她再把视频以电邮的方式转发给丁燕菁。
她承认,在案发(2012年7月22日)后,曾表示要掌掴被告。
被告阿Ken今天在一名女性友人的陪同下出庭,不见其妻子May子的身影。
下月11日续审
控方准备传召警方鉴证组出庭,针对上述证据供证。承审推事诺阿米娜杜择定下月11日续审。
律师拉蒂花也向推事争取到其当事人无需出席下一次的审讯,因为鉴证组的供证不长,无需耽误其当事人在新加坡的工作。
现年28岁的刘永健是于去年9月10日被控上庭,他面对两项非礼控状,包括首控状指他于去年7月22日约凌晨4时30分,在位于槟榔路的文华东方酒店房号604房间内,向31岁又9个月的女子丁燕菁(译音)行使暴力,即企图非礼对方,摸其胸部和舔右耳。
次控状指刘永健在上述相同日期、时间与地点,非礼31岁的萧慧敏,即掀开对方被单及摸其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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