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山慕丁表示,除了建议关闭有关的巴士公司,他也建议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研究是否有任何条文,可针对该公司的个人,包括董事或管理层等采取行动,包括罚款等。
“同时也会要求警方或总检察长研究是否采取刑事提控行动。若现有的法律无法对付公司个人,将与总检察长研究是否可修法。”
他续说,陆路交通局也将设立一个新条文,即司机档案条文,该条文让陆路交通局有权吊销违规司机。
他说,也将在云顶高原安排陆路交通局官员及电脑验车中心,确保巴士技术安全,同时展开严厉执法行动,确保巴士司机健康良好及没有酒精。
年底前报告呈内阁
至于有关肇祸巴士是否超载及被列入黑名单,他说,将在下个会议公布,同时也将在年底前把这报告提呈内阁。
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展开16次与有关当局会面,进行调查,包括大马皇家警察、陆路交通局、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消振局、民防局、吉隆坡中央医院、大马橡胶委员会、电脑验车中心、云顶大马及云顶高原交通有限公司等后完成这份报告。
这起巴士坠谷的意外事故是发生在8月21日,一辆载有53名乘客的载客巴士途经云顶靠近清水岩下山路段时,失控坠入200尺深山谷,造成37人罹难,另16人受轻重伤。
调查报告揭6祸因
云顶高原巴士坠谷酿成37死16伤惨剧事件的调查报告显示,这起事件的6个肇祸原因,包括严重超速、刹车器严重耗损、缓冲区及指示牌不明显、道路太宽、瓦砾墙及护栏不适合斜坡处及巴士公司运作不当,根据报告,肇祸巴士在弯曲的山路严重超速驾驶,导致巴士失控冲向瓦砾墙,再跌入山谷并撞向大石头。
肇祸意外现场有6个刹车痕迹,第一个刹车痕迹距离撞击点174.1公尺,第5个刹车痕迹的路面则出现泥痕迹,这是基于轮胎爆裂而导致巴士底层与路面摩擦而致。
报告说,巴士撞击瓦砾墙时的速度是时速61.2公里,惟希山慕丁不愿透露巴士当时是以多少时速行驶,只表示巴士已超过斜坡道路原本的每小时50公里限速。
报告指出,巴士前方的2个轮子的刹车器耗损,同时减速器也失灵而导致巴士在靠近转弯处时无法减速。另外,为出现紧急状况汽车而设的缓冲区被遮盖,道路指示牌也不正确,而4.2公尺至4.9公尺宽的道路,更是超越标准的3.25公尺或4公尺。
瓦砾墙及护墙TL-2类型不适合作为斜坡处的安全围栏,由于此次意外是侧边撞击,所以使用最高阶级的TL-6安全围栏,也无法保证汽车不会坠入山谷。
报告也显示,肇祸巴士公司的云顶高原交通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不当,尤其对于安全守则、健康及环境、安全政策、司机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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