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姆士达沃说,这当中,共有2449宗案件已被带上法庭,并且有16家公司接获禁令。他表示,任何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公司及业者,包括在工业区、农场地点导致空气及排水污染、排污系统污染及垃圾焚化污染的公司,将会受到执法当局的对付。
占姆士达沃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而连突区国会议员阿末纳兹里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发展工业应遵守指南
阿末纳兹里在附加提问环节时指出,尽管政府时常强调严正看待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并严厉对付涉及此事的企业公司,惟未能有效降低我国环境污染,以及因此而引发的灾害问题。
他更举例,近期在金马崙高原发生排洪大灾难,其中原因是当地企业公司过度发展所致,但政府并未有针对如是问题作出有效方案。
针对此事,占姆士达沃强调,任何在高山地区进行发展工业的业者,必须严谨遵守该部所拟的指南,以确保其高山土地不会因过度发展而造成环境污染,及泥土松懈现象。该部会对此事作出持续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者,将会对付有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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