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案件经过3次的审讯后,芙蓉高庭于今早展开终结审讯,法官宣读判词时表示,虽然有关被刊登的文告含有诽谤性质。然而,却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出第一答辩人李麒昌及第二答辩人林辉明,曾经指示森马华联委会宣传人员何彩思发表上述文告。
因此,他宣判陆兆福败诉,必须赔偿7万令吉给两人,包括支付堂费及2名答辩人的损失。
针对上述判决,陆兆福较后在2名代表律师萧金良、黄觥发及众森州行动党议员的陪同下向媒体表示,会与律师商量后,才决定是否向法庭提出上诉。
出席的州议员包括新那旺州议员古纳、拉杭州议员玛丽约瑟芬、汝来州议员阿鲁古玛、万茂州议员叶耀荣、武吉甲巴央州议员谢琪清等。
他指出,虽然法官接受有关文告当中的内容含有诽谤及不公平的言论,不过,最终却作出上述判决,没有为他讨回公道。
暂不考虑反告诉
另一方面,李麒昌则认为,法官的判决已经显示他的清白,证明他并没有涉及发出含诽谤性的文告,有关文告也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名发出。
他感到非常欣慰,毕竟这场官司纷扰至今超过1年,也造成他本身、家人及支持者很大的困扰。
针对是否会就案件提出反告诉,他则表示,暂时不会考虑反告陆兆福,毕竟这宗官司浪费时间,更希望能重新迈开脚步,往人生目标继续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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