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司是前往22个部门和责任机构展开突击稽查行动,揭发上述事件。上述突击行动是为了确保负责储存公共财物的当局官员,能够妥善地将现金和其它值钱物品存放在钱箱或橱柜内,至于部门总监也必须确保财物的记录完善,并由其他高级官员监督。
稽查司在边佳兰土地局、新山伊斯兰宗教局、礼让伊斯兰宗教局、丰盛港伊斯兰宗教局和昔加末柔北区森林局展开突击行动时,发现这5个单位所征收的总数63万1674令吉18仙款项,没有在当天或最迟在翌日存入银行。
稽查司在突击行动后,评估这些单位的财务管理表现时也列举其它问题,包括延迟发出收据、没有定时展开突击检查、并未持续更新收据等多项管理方面的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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