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项建议包括,修改《2009年反贪污委会法令》第23及36条文,以及促请政府尽速批准“反贪服务委员会”的成立。
修改该法令第23条文,是为了确保州级及全国的行政与公务人员,无法走法律漏洞,特别是在涉及进行竞标、颁发合约、批准土地及政府计划方面。
至于修改该法令第36条文,目前旨在让反贪会可直接调查具有贪污嫌疑者的资产,而无需进行初步调查。
冀望朝野支持
阿布查哈也是国会上议院主席,他指出,他们周一与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会面后,首相也对此事表示认同,并将会在明年第一季国会时针对此事提出动议,以让国会通过此事。
他表示,若要修改上述法令条文,有关建议必须得到2/3国会议员的支持,为此,他冀望朝野政党议员能够给予支持,以达到提升我国肃贪绩效。
阿布查哈今日在其国会办公室召开记者会,如是指出。
阿布查哈坦言,目前反贪会没有任何提控权,而需要在有接获贪污投报的情况才能采取行动,这乃是我国肃贪制度一大弱点。
“在没有他人提出投报前,反贪会不能调查任何涉嫌贪污者,此乃我国肃贪行动的主要弱点,因此,通过修改第36条文将赋予委员会更大权限去执行任务。”
此外,他表示,修改该法令第23条文,将能进一步杜绝公务员涉及操控政府工程及土地舞弊案件。
去年313人贪污被控
2012年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报告显示,2012年共有313人被提控上庭,包括104名公务员(33%)、166名公众(53%)、41名来自私人界(13%)、一名政治人物(0.5%)及一名来自地方政府(0.5%)。
根据报告,2012年共有559宗案在初级法庭审理,而2011年则有776宗案在初级法庭审理。
当中有401宗案已审结,339宗案被定罪(85%)、54人被判无罪释放(13%)、8人假释(2%)。定罪率已从2011年的75%提高至2012年的85%。
2012年涉及贪污而被定罪者,总共被罚款1457万799令吉。
报告指出,初级法院审理的贪污案逐年增加,即2010年有71%、2011年有75%及2012年有85%,这显示反贪会工作已提升。
2012年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报告今日提呈国会,根据报告,反贪会在2012年共接获5496个具有贪污成份的资料,2011年则接获6475个资料。
当中只有1078(20%)个资料符合条文开裆调查,另3469个资料则不符合,只能展开情报收集、机密调查及管理,另949(17%)个资料没有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另有701人在2012年被捕,相较2011年的918人已降低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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