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拿督查哈拉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前锋报的上诉,并谕令该报需赔偿尼萨25万令吉及支付2万令吉堂费。
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拿督阿都阿兹及拿督林玉兰。
查哈拉表示,上诉庭同意高庭判决指尼萨已成证明《马来前锋报》报导已对其构成毁谤一事,并推翻该报所提出上诉。
“我们同意高庭的判决,有关报导已毁谤答辩人(尼萨),并存有恶意及失实的。”
查哈拉指出,考虑到答辩人尼萨的地位声望及此案情形,25万令吉乃是合理赔偿。
去年5月间,尼萨针对柔佛苏丹以52万令吉高价标得WWW1车牌一事发表推文,而引起轩然大波。
尼萨在7月针对推文被扭曲事件入禀法庭,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及第三电视台诽谤,索偿高达1亿令吉。
高庭在今年7月4日宣判尼萨胜诉,谕令《前锋报》需赔偿前者25万令吉及3万令吉堂费,《前锋报》较后,就此判决提出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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