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针织厂商会发出文告表示,我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向来都在欧盟的普遍性贸易优惠措施下享有税率优惠,纺织品一般享有20%的税率折扣,可是,从2014年起,马来西亚不再享有欧盟的普惠制优惠。
“新欧盟的普遍性贸易优惠措施于2014年1月1日生效至2016年12月31日,新版的普惠制将更著重于支援最有需要的国家。”
文告指出,在新的普遍性贸易优惠措施制度下,近3年被世界银行根据人均所得,确认为中高收入的国家,都被撤销受惠国地位。
其中,7个国家被确认为高收入国,以及12个国家归纳为中等收入国家,而我国就是其中一个列入属于中等收入的国家。
根据欧盟理事会,这些国家失去受惠国地位是因为不再需要藉著此资助来和其他国家竞争。
该会提醒出口商,从2014年1月1日起,欧盟进口国的关税局,可能不会接受在当日或之后运抵货品的A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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