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夫丁今日在一场有关人权议题的讨论会后指出,我国目前仅签署承认其中3项公约,即1995年签署的《有关妇女问题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以及2008年签署的《保护和促进残疾人权利和尊严公约》,这导致我国在联合国世界人权排名上垫底,仅在195个国家中排名第187。
他认为,我国在签署承认其他基本权利以前,还有更多可以具体落实的行动。
他提出8项建议,即在国会讨论已经搁置多年的人权报告书、在国会成立人权特别委员会、策划具体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赋予人权委员会实际的权利、针对人权议题进行法律改革、政策改革、关注人权教育以及落实保护基本人权。
我国目前已在伊斯兰会议组织上主推各种人权议题,包括批评未成年孩童结婚的问题,但赛夫丁指出,我国国内仍需积极落实人权行动计划,以照顾各族群的权益。
赛夫丁今日出席的活动是全球中庸行动基金会以及人权促进会,在配合2013年世界人权日而联合举办的。
出席者包括人权促进协会总秘书拿督丹尼生、前联合国协调员林美娟博士、玛拉大学法律系客座教授沙阿德、马大文明对话中心莱哈娜副教授以及亚洲策略及领导研究院首席执行员丹斯里杨元庆。
今年10月24日,马来西亚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上,于短短3小时之中面对了104个成员国高达232段的249项建议,议题涵盖9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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