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了解他们所面临的困扰,但他们不可以这么做;若他们执意自行涨价,我们是有权对其采取行动。”
赛哈密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问,针对马来西亚学生车公会联合会周六(14日)宣布,旗下学校巴士业者或将在明年起向家长征收40%车资附加费用一事,作出上述简短回应。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委员阿都马力指出,他并不排除学校巴士业者向家长征收40%车资附加费用一事,是在利用国内法律漏洞来牟利的做法。
将发暂行措施
阿都马力表示,该委员会将针对此事作出深入探讨,以了解相关业者所提出涨价的动机及其涨幅是否合理等事宜。
他说,一旦证实调高校巴收费抵触《2010年反竞争法令》,他们将会援引《2010年反竞争法令》第35(4)条文,向马来西亚学生车公会联合会发出暂行措施(Interim Measure)。
他重申,这次学校巴士收费涨价课题与早前大马罗里同业总会宣布或调涨罗里运输费15%一事相似,即业者皆须在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的许可下,才能提高服务收费。
“调涨学校巴士收费与早前大马罗里同业总会要求调整运输费15%一事是一样的,都在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的管制之下,但我们相信该委员会将会对此作出适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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