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委员会发文告称,一些单位指控该会不想对此案进行调查或者避免调查此案,都是没有根据的。
文告说,反贪会解释了处理案件调查的程序,即收到的所有情报将提交给情报评估委员会(MMD),后者将决定是否有被调查的舞弊元素。
“如果发现有舞弊元素,案件将依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以一个独立、透明、专业的方式进行调查。”
文告补充,去年12月29日的文告,反贪会只是说需要被赋予更大的权力调查财富与收入不相称事宜,必须修改《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36条文。
“由于法庭曾裁决,反贪会不能要求一个人申报资产,除非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出现舞弊元素。考虑到这个限制,修改第36条文是有需要的。”
文告表示,修改第36条文获得许多单位的支持,包括律师公会、马来西亚国际透明组织,甚至是反贪污顾问局和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也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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