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禁止非穆斯林使用35个字眼,包括“阿拉”字眼,而内阁在2011年达成的10点协议,允许沙巴及砂拉越基督教徒继续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
他表示,伊斯兰裁决理事会必须裁决究竟是雪州或内阁的决定,才符合真正的伊斯兰教义,因为可兰经只有一本,但“阿拉”的使用却出现双重标准。
冀重启国民和解
玛夫兹希望该理事会召开特别大会讨论,裁决究竟是雪州或内阁的决定才是对的,有了裁决,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也无须继续争执。
他今天在伊斯兰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基菲里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针对“阿拉”课题和人民生活费高涨两个课题发表谈话。
朱基菲里建议国阵政府在面对“阿拉”课题和国家经济这两项危险时,能重启国民和解的议程。
他说,国民和解并不是民联要和国阵组成联合政府,而是朝野合作确定措施,以解决各种问题,其中包括上述两个危机。
他说,雪兰莪州宗教局突击搜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已引发宗教冲突,可能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的和谐;而涨价的课题牵涉到国家财务的管理,若让问题持续蔓延两三年,到时国阵政府已没能力处理。
针对百货腾涨加重人民生活负责的课题,玛夫兹认为,政府“合理化津贴”计划一点都不合理,在撤销津贴前应该先考量到人民会遭受的影响,而不是撤了之后才来想办法解决。
他希望政府恢复到涨价之前的津贴水平,阻止收费大道涨价,同时重新检讨大道的不平等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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