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俭伟在这项诽谤诉讼中,将时任国防部长的阿末扎希列为第一答辩人,而《马来西亚前锋报》集团和该报总编辑拿督阿都阿兹则被列为第二及第三答辩人。
潘俭伟通过代表律师汤姆斯菲利,于去年12月9日向法庭入禀这项诉讼,而媒体今日获得此案的诉状。
高庭将此案定于今年2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以等待答辩方入禀答辩书。
根据诉状,潘俭伟指责阿末扎希在《前锋报》于2011年3月18日刊登题为“潘俭伟曾在新加坡被捕”报导中,发表诽谤性谈话,而第二及第三答辩方在未经求证下刊登有关报导。
此外,潘俭伟指出,该报导给人的印象是,他曾经在新加坡被警方逮捕,因犯下刑事罪及曾被控上法庭。
潘俭伟也是行动党宣传秘书,他表示,这则诽谤性报导刊登后,使他作为一位国会议员的声誉和公信力受到破坏,尽管他在去年6月17日向有关方面发出律师信,但答辩人皆拒绝撤回有关报导。
他向高庭申请禁令,禁止所有答辩人刊登针对他的诽谤性字眼,他也在这项诉讼中索取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利息、堂费及其他法庭认为适合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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