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驳回诉讼
菲罗斯今日援引选举罪行法令第35A条文,在法庭上陈词,阐明选举法庭已无权限审理相关诉讼。
“这项诉讼是于去年6月11日入禀,6个月的期限已于去年12月10日逾期。”
他认为,法庭应该驳回公正党候选人玛迪哈山及一名选民阿兹敏苏莱曼所提出的选举诉讼。他也说,诉方所提出的选举诉讼也不符合相关法令的第38(1)条文,即并未在28天内提出诉讼。
阿末扎希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哈法力占则认为,诉方所提出的法律基础并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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