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会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公会及属下会员全力支持这项国家政策,鼓励公众在转帐及付款时,使用更加快捷、成本低廉及方便的电子付费系统。
文告指出,大马国家银行提醒公众,从4月1日起,商业银行将向客户收取每张支票50仙的处理费用。
“因此公众开支票时,必须确保户头拥有足够的钱,以支付这笔处理费,这笔处理费会加在15仙的印花费上。”
鼓励用电子付费
文告指出,该公会也因此设下明确的指南,让公众了解这笔处理费会在什么情况下征收,这项指南会刊登在银行公会的网站(www.abm.org.my)上。
银行公会表示,当一张支票送交银行处理,不管支票是作为兑现或转入其他的户头,都会征收50仙的处理费。
文告说,银行公会也配合大马国家银行及大马伊斯兰银行协会,举行一系列的说明会,以鼓励公众改用电子付费系统方式过帐,这一系列的说明会早在2013年10月就已经开始,并会一持进行到今年3月。
国家银行在去年3月20日,首次宣布征收50仙处理费的措施,这也是鼓励公众改用电子付费系统的策略之一。
此外,跨银行直接转账(Interbank GIRO)的收费,也在去年5月2日起降低至10仙。
根据国家银行的资料,本地银行客户前年共签发2亿400万张支票。若今年支票数量相同,处理费预计达1亿200万令吉。这些费用过去都由银行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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