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执法组主任莫哈末罗斯兰披露,根据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若商家被怀疑牟取暴利或以过高的价格出售物品,当局可第21条文下发出通知,要求他们作出解释。
在今年首27天的突击检查中,当局共开出99张通知,要求违例者作出解释。
他指出,在“价格行动2.0”下,任何违反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1972年秤磅与测量法令以及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14条文的商家,不能以“传票罚款”的方式罚款了事,而必须被控上法庭。
罗斯兰今日在媒体汇报会上指出,在985宗案件中,657宗违反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320宗违反秤磅与测量法令、6宗违反商品事务法令以及2宗违反1999年保护消费人法令。
其中,以沙巴的214宗占最多,其次为霹雳的166宗、雪兰莪106宗、彭亨62宗、登嘉楼60宗以及吉兰丹59宗。
案件尚在调查
询及已有多少宗案件被带上法庭,罗斯兰表示,案件目前尚在调查中,当局目前尚在等候全国各地的回应,若要将案件带上法庭,也得先谘询副检察司。
他也说,贸消部的价格监督员也在全国各地收集各种物品的价格资料,并加以分析各州的最高及最低价格,上传至www.1pengguna.com网站,供消费人参考。
此外,配合1月26日开始的农历新年统制品计划,贸消部也检查了9115间商店,包括453间批发商以及8662间零售商,针对3宗违例案件采取行动。
“有关违例行为是没有使用粉红色的价格标签来展示统制品的价格,商家因而被罚款500令吉。”
他指出,违例的商家来自马六甲及彭亨,他们都是零售商。
罗斯兰提醒商家,违反政府定下的统制品顶价者,一旦罪成,个人将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或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单;公司或单位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是面对最高25万令吉罚单。
此外,没有使用粉红标签者,一旦罪成,个人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单;公司或单位则可被判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最高1万令吉罚单。
他也呼吁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家调高统制品价格,可向贸消部投诉,包括拨打热线1-800-886-800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贸消部才可取缔违例商家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强调,尽管警方将协助贸消部执法组监督物价,但最终执法权还是落在贸消部。
贸消部声明,警方不会直接涉及“价格行动”,而只是从旁协助监督及观察物价,因只有贸消部执法官员才可以取缔违例商家。
“例如,警察在平日的巡视,发现商店的物价不寻常,比一般价格高,他们可以向贸消部作出投报。”
目前,贸消部共有1800名执法官员,而国内还有许多价格监督员在国内的巴刹、杂货店及小贩中心等地负责监督。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日前指出,警方将协助贸消部执法组,乔装为顾客,参与取缔胡乱起价商家的行动,以有效控制市场物价,避免批发商、杂货店及商家胡乱起价。
他当时也说,警方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协助贸消部执法,在巴刹、食店或杂货店等商业地点展开暗中取缔行动,检举那些胡乱起价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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