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全国人权与法律局主任峇日星反对,阿末扎希日前提出的宗教警察建议,并认为此项建议与宪法和联邦结构有所冲突。
他说:“首先,这项建议会导致民众对这个执法单位产生混淆,毕竟宗教警察的权力和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目前还是很不清晰的。”
“其二,这个宗教警察是否有权利管辖非穆斯林同胞?答案是不能的,因为宪法并不允许他们这么做。”
峇日星今日发文告指出,《联邦宪法》第9附录,立法事务表中清楚列明民事和刑事法与诉讼程序,以及司法管理都不包括伊斯兰个人法,如结婚,离婚监护权,家庭法和其他。他表示,警察被列于联邦事务表内的事务之一;而伊斯兰宗教相关事务则被列于州事务表内。“除了以上几点之外,非穆斯林最关注的莫过于这个新成立的执法单位是否有权管辖他们的事务。我们可能因为这项新的建议而引来一场宪法争议,我们没有必要加剧目前国内的种族关系。”
他认为,人民担心是无可厚非的,毕竟过去曾发生了多宗执法当局滥用权力的例子,例如近日雪兰莪州宗教局突击检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一事。
“滥权事件屡屡上演,致使人民对警方失去信任。与其成立一个全新以及不符合宪法的宗教警察单位,政府更应该著重在修复民众对警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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