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副总警长拿督阿都拉辛指出,该名向事主勒索金钱的“中间人”,预料将在明日被提控上庭。
至于其馀的涉案警员,警方目前仍在等待副检察司的指示,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车内“搜获”毒品警方目前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84勒索条文,调查此案。
这起案件是于周二(1月28日)凌晨12时40分,在雪州加影柏丽玛地区发生。当时,事主(华裔技工)载著哥哥及一名女性友人外出,孰料却在经过上述路段时,遭2辆轿车拦截。
6名警员随即下车,佯称在车内“搜获”毒品,并将事主及哥哥押往加影警区总部。期间,警员向事主勒索1万2000令吉,作为获释条件。
事主及哥哥交出400令吉及一台智能手机作为“抵押金”后获释。事后,一名“中间人”致电事主索取馀款,事主不甘蒙受不白之冤,遂向警方报案。
据了解,涉案警员隶属加影警区总部肃毒组,年龄介于23岁至54岁,警阶为普通警员至警曹长。当事主报案求助后,7名警察随即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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