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从今年1月至6月,25岁以下的破产人数已达579人,远远超过2013年的208人,年轻破产人士有所上升。
她说, 截至今年6 月, 共有1万2381人被判破产。至于2013年,全年有2万1987人宣判破产。
南希今日上午在柔佛州内政部大厦出席“青年强化资讯活动”上,这么表示。
南希苏克丽指出,2014年至6月份,25岁至34岁被判破产者是2491人、35岁至44岁被判破产者是4121人、45岁至54岁破产者则是3529人。至于55岁以上者则是1574人。
“被宣判破产的因素很多,但在众多被宣判破产的因素中,当中以无法偿还车贷居多,另外也包括房屋贷款及私人贷款。”
她说, 若以性别来统计,从2007年至2014年6月,申请破产的男性是9万4 4 8 2人,占整体70.22%;而女性则是4万零68人,占29.78%。她表示,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阐明,凡是没有能力偿还3万令吉以上的欠款,将被带上法庭申请破产。
她指出,有些人则是因为做担保人而被判破产。这些因为协助他人而被连累破产者,作为国家银行属下机构的“信贷谘询与债务管理机构”会尝试协助他们。
勿借大耳窿
南希苏克丽也指出,破产者中也有艺人、学生或是公务人员。
“也有人因为债台高筑,尝试向大耳窿借钱解决债务问题,但希望民众不要这么做。破产不是末日,很多人都能重新出发。”
根据大马报穷局的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4年6月份,共有13万4550人宣判破产。新山位居全国第3,破产人数达3万6142人。因车贷导致破产的人数达3万6104人,占26.83%;其次是房屋贷款,人数是2万4115人;第3则是个人贷款,人数是2万1589人,占16.05%。至于因为经商而导致破产,则是1万6 2 5 0人,占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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