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但不尊重章程,所贼予他执行召开特大的任务,既不尊重及漠视6州董联会的提呈动议,他个人已经凌驾于章程之上。”
傅振荃指出,8名董总中央常委即便在赴台进行为期9天的教育访问时,也对6州董联会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的事宜表示关注,当时,他们与叶新田在访问的空档时间,对该事进行交流与讨论。
“叶新田当时回应正面,说明他会秉公处理,照章行事。”
讨论下步行动
他指出,然而日前先行从台湾提前返马的叶新田昨日表示将寻求董总法律顾问的意见,依照法律程序来理清6州属董联会联署的信函要求是否合理。
他说,昨日也是章程规定大会举行前21天需发出通知信的期限,但直到今日,仍然没有接到董总行政部通知关于召开特大的消息,他对此深表遗憾。
他表示,发出特大通知信的期限已过,但叶新田却没有作出任何的行动。
傅振荃表示,他将在近期内与发起联署要求召开特大的6州董联会做出讨论,才决定下一步行动。
董总民主已死亡
他强调,这样的事情并不曾发生在我国华团,但董总却开了这种错误示范的先例,说明了董总民主已死亡的事实。
他对董总主席这种不良的做法表达担忧,也担心将会在往后影响更多的华教团体有样学样。
傅振荃与多名董总常委于今日结束台湾教育参访行,从台湾返扺都门,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出席记者会的还包括董总两名副主席天猛公刘利民及许海明、财政林国才、副财政庄其川、常委钟伟贤和庄俊隆。
询及是否会对主席叶新田投不信任票,傅振荃表示,他不能代表6州董联会说是否对主席投不信任票,在他个人认为,身为秘书长的他应为该次事件站出来说话。
傅振荃也表示,董总章程从未列条例,召开特大需要询问律师团的看法。
“叶新田当时在台湾并无与9名常委作出认真的研究与讨论,只针对此事回应“秉公处理”和“照章行事”。这个事件就带出了一个讯息,说明了我们董总主席是一位不按章行事,口是心非,凡事以个人喜好作为依归的人。”
他说,叶新田不能够以出国作为无法处理要事的理由,因为在过去就已有主席在国外签署文件的案例,加上现时代科技通讯的发达,人不管身在何处,透过电邮或拨电来审阅和处理工作都不是问题。
6 州董联会, 即玻璃市、吉打、槟州、柔佛、马六甲和霹雳于10月25日致函董总主席,要求召开特大罢免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的职务。根据董总的章程,只要有5个州属董联会提出要求召开特大,就达到章程所规定的法定会员人数,董总主席必须在30天内召开特大,也必须在特大举行前21天发出召开特大的通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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