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立沙末是援引议会常规第19条文,并附上3005人的联署信函,向国会提出诉求,要求国会下议院辩论废除煽动法令的课题。
班迪卡却认为,经他详细查阅这份联署信函后,发现这份联署信函,有许多人的名字资料不全,许多名字没有亲笔签名或留下身份证号码。
他说,如果要向国会提呈诉求,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格式,但由于相关文件存有瑕疵,他决定将动议驳回。
他解释,第二个驳回这项诉求的原因是,政府较早时已经宣布正在研究是否检讨煽动法令,意味著政府已经著手处理此事。
他表示,在此之前,包括卡立沙末在内,已有17名国会议员在国会提出关于煽动法令的问题,并获得部长的回答。
他说,依议会民主的传统,向国会提出的诉求,主要是针对某些受到忽视的课题,希望得到国会正视。但煽动法令的课题,普遍上已受到各界的关注。
班迪卡说,虽然这项诉求遭他驳回,但卡立沙末提呈相关诉求时,已经达到充分的宣传效果。
“卡立沙末应该感谢我才对,因为还能针对这个课题与我交流,并获得媒体充分的报导。”
卡立沙末对于班迪卡的决定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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