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董总在年尾召开常委会和中委会会议上通过财政预算和工作报告,是历年来的惯例,若两项议案都受到耽误,则会严重影响董总中委会和行政部的运作。
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去年因多位中委无法在原定日期出席,在逼不得已情况下,他们才唯有在今年初才召开这两项议案的会议。而当时议案的耽误,的确在年初影响了董总行政部的运作。
“由于去年多名委员无法出席会议,所以我们只好展延会议。但我认为,董总不应在重蹈覆辙,以免影响董总明年的运作。”
“在年杪讨论这两项议案,也是董总历年来的惯例。因此,董总有必要在年杪前就召开常委会和中委会会议,并通过明年的财政预算和工作报告这项议案。”
按照章程,中委会议是由主席召开,会议通知需于会议14天前发出,要是本月要召开中委会议,也可能推迟至本月杪才举行,而通知则务必在月中发出。
另外,傅振荃上周六在独中董事校长交流会上亲自将7州董联会要求解散中委会的议案交给主席叶新田,当时他表示,叶新田已三度拒绝他们的所提上的议案,若这次受到拒绝的对待,他将召集中委商讨下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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