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令建议已周旋多年,其需要尽快完成,以打击涉及贪污贿赂的企业公司。除非企业自身能拟定正确的方案,来阻止其员工贪污行为,否则此新条文将会是最好的选择。”
刘胜权今日在大马反贪会开放日后的记者会后表示,打击贪污若单靠现有的法令,是不足以严惩贪污者,目前的法令只针对个人犯案,而没有针对公司的条文。
“所以建议新增企业责任条文,是可以达到针对企业违法成效,而且我相信届时将会看到许多商业界因此而得以转型。”
他指出,根据当局调查所得来的推测,现有的行贿人士,大多来自私人界。“试想想,一名员工在涉及大笔款项下,若没公司高层的指示,是很少有这个机会能犯罪,所以增加有关条文,绝对是对各造有利的。”
他披露,如今英国及欧洲等国家都已经成立“企业责任法令”,打击贪污腐败的透明度都相当之高,这全赖政府、商业界以及人民的配合,才得出的效果。
针对如何证明公司已经采取适当措施,以杜绝贪腐,刘胜权表示,进行培训或教育计划,设定公司企业纪律和处分,都是正确的做法。
冀获议员支持
“这些都能参照外国的例子,在外国,如美国、英国,我们很少会看见个人因贪污被罚款,面临指控的是公司本身。”
此外,刘胜权提到反贪会主席职不再首相建议委任,以让反贪会独立运作的建议表示,由于这涉及修宪,因此必须获得超过2/3国会议员通过。他说,政府对此并没有设下期限,但他希望获得国会议员的支持。
另外,针对需要设定条规,管制及将政党所收取的政治献金透明化一事,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认同,政治献金确实有必要透明化处理。
他说,目前政治人物尤其正副部长们,都必须申报其财产状况,政府已经有这样的规定。
刘胜权也表示,本身了解有民众获得政府高级官员涉及贪污但不敢告发,因为担心受到煽动法令对付的想法,但他强调政府不会利用此法令,来扼制人民的声音。
“煽动法令不会用来针对民众对于政府批评,只要该批评是以较为温和的方式提出,避免带有煽动或憎恨性的言论,将不会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