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意味著,这位雪州巫统强人的命运,将在明年才会揭晓。
负责聆审此案的联邦法院五司是西马大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法院法官丹斯里阿末玛阿鲁、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陈国华及拿督兰利阿里。
基尔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陈词时表示,基尔所面对的控状具有缺陷,该控状指基尔是在担任雪州大臣期间犯下贪污罪行,但上诉庭却指基尔是以雪州发展机构主席的身份犯下有关罪行。
“控方至今仍未修改控状,要知道我们是被控状引导的,因此这项针对基尔的控状是有缺陷的。”
沙菲宜指出,其当事人被控抵触用以提控公务员的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但基尔当时是雪州大臣兼雪州发展机构主席,并非公务员。
他也表示,高庭及上诉庭并没有考虑到,2004年以及2007年产业价值的变化。
联邦法院今日聆审基尔针对本身贪污罪名成立并入狱12个月的判决,提出最后的上诉。
以低价购豪宅
现年49岁的基尔被控以不寻常的低价向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山苏丁,为他本身及同龄妻子查哈拉买下位于莎阿南第7区的两个地段和豪宅。
基尔是以350万令吉购置上述地段及豪宅,而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23日以650万令吉购入上述产业。
根据控状,时任州务大臣的基尔清楚本身与山苏丁拥有公务关系,仍以350万令吉购买原价650万令吉的两个地段及豪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基尔也是双溪班让前州议员,他被控于2007年5月29日,在雪州大臣官邸犯下上述罪行。
莎阿南高庭在2011年12月23日裁决基尔罪成,须入狱12个月,并充公其豪宅归为政府资产。上诉庭在去年5月30日驳回基尔的上诉,维持高庭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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